招标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标投标法》、《市國資公司招标采購指導意見(試行)》等有關規定,金華市國有資産經營有限公司拟就信華大樓及格瑞大酒店屋頂防水工程進行公開招标,确定一家施工單位,歡迎符合資格要求前來報名參加投标。
一、項目編号: JHCQ2020005000000004
二、組織類型:分散采購-自行采購
三、采購方式:公開招标
四、招标條件:信華大樓及格瑞大酒店屋頂防水工程已具備招标條件,資金來源為自籌。
五、項目概況及招标範圍:
1、工程名稱:信華大樓及格瑞大酒店屋頂防水工程
2、概況内容:本項目位于信華大樓和格瑞大酒店兩處樓頂屋面,施工面積約1550平方米,其中信華大樓約750平方米,格瑞大酒店約800平方米(具體按最終審計後實際面積為準),對應屋面原防水層的鏟除清理及新防水層的鋪設施工等;工程造價約15萬元。
3、招标範圍:信華大樓和格瑞大酒店兩處樓頂屋面的防水施工工程(詳見招标文件附件中分部分項工程清單,具體以實際現場情況及招标人要求為準)。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程建設地點: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八一南街387号信華大樓;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環城西路2289号格瑞大酒店。
6、計劃工期:分段施工,暫定30日曆天。
7、工程質量要求:需符合《建築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9-2010)、《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50207-2012)及招标人相關技術說明的整體要求,不得低于國家驗收合格 标準。
8、保修承諾:詳見招标文件工程質量保修承諾書要求。
六、投标人的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
2、具有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施工資質,或建築防水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持有有效安全生産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浙江省外企業按照省住建廳相關文件要求須具有有效入浙施工登記證;
3、不在國家住建部、省建設廳、注冊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公示不能參與投标的限制名單或期限内,未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sc.gsxt.gov.cn)列入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
4、項目負責人須具有三年或三年以上類似建築屋面防水工程施工經驗;
5、施工項目部關鍵在崗人員配備符合住建部相關文件要求。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标;
七、報名和招标文件獲取:
1、本次招标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獲取相關資料;
2、報名及資料獲取時間和地點: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至金華市婺城區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廈7樓718室金華産權交易所有限公司領取。
3、報名時提交以下資料(須加蓋公司公章):
①法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受托人身份證複印件;
②公司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産許可證複印件;
③投标人資格要求中第3項的書面承諾書或證明材料(相關網站查詢打印件)。
八、投标保證金及投标文件遞交:
1、投标保證金金額: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轉賬的方式彙入以下指定賬戶;賬戶名稱:金華産權交易所有限公司,開戶行:金華銀行市府支行,賬号:0188990743123519
投标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仍未繳納投标保證金的單位,将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投标。
2、投标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0年12月9日9:30(北京時間),采用郵寄方式遞交的,以組織方實際收到件時間為準。遞交地址:金華市婺城區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廈7樓718室,金華産權交易所有限公司,逾期未遞交标書的将視為自願放棄投标。
九、開标時間及地點:
1、開标時間:2020年12月9日9:30(北京時間)
2、開标地點:金華産權交易所有限公司開标室(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廈8樓)
投标人派授權代表出席開标會議(授權代表應攜帶身份證、授權委托書等有效證件出席)。
十、其他事項
1、投标人認為本項目招标文件損害到自身權益的,可以自獲取文件之日起7個工作日内以書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機構提出質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2、投标人對招标文件有疑義的,應在12月3日17:00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機構提出質疑,并緻電确認。充分溝通明确後,一旦完成投标,即視為再無異議。
3、投标人中标後未按規定時間要求簽訂合同的,采購人有權取消其中标資格,并上報主管部門列入失信名單并在相關網站上予以公開曝光。
十一、聯系方式:
采購單位: 金華市國有資産經營有限公司 俞先生 電話:0579-82467363
地址:金華市婺城區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廈8樓資産管理部
招标機構:金華産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琚先生 電話:0579-82050709
地址:金華市婺城區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廈7樓7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