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洪源加油站十年零四十天租賃權轉讓項目
轉讓資格等有關情況說明的公告
接轉讓方浙江中聯股份有限公司通知,現對洪源加油站十年零四十天租賃權項目轉讓資格要求等相關事項作如下說明:
一、轉讓資格要求方面:由于國家已取消成品油批發經營資格審批,結合轉讓方洪源加油站經營範圍無成品油批發,現将轉讓對象、資格要求明确為:
持有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央企或浙江商務廳核發的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注冊資本和實繳資本均壹億及以上,在浙江省内擁有2座及以上全資加油站的企業法人。
競買人報名時提交的材料明确為:
1、填寫清楚、完整的報名登記及競買承諾函。
2、營業執照副本及其複印件(加蓋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證明及其複印件。
3、委托代理的,須提交授權委托書原件和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4、内部決策及批準文件,根據章程和企業内部管理制度等規定,提供内部決策文件,如需上級批複的,需提交上級批複文件;
5、提交現場勘查承諾書(原件);
6、持有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的央企報名的,提交央企證明材料、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
7、持有浙江省商務廳核發的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的企業法人報名的,提交浙江省商務廳核發的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提交注冊資本和實繳資本均1億及以上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驗資報告、專項審計報告等;在浙江省内擁有2座及以上全資加油站的證明資料(加油站産權證明)。
8、銀行保證金回單原件。
9、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近三年無不良記錄信用報告。
以上報名資料,如為複印件的,加蓋單位公章。
二、租賃期限:十年零四十天,40天的雙層罐改造期包含在租賃期限内。
三、原定競價日期等不作調整。
2020年4月13日發布的《浙江中聯股份有限公司洪源加油站十年零四十天租賃權轉讓競價文件》中與本公告表述如有不一緻的,以本公告為準。
特此公告。
金華産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0日